对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,可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:
(1)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,加固工程宜采用增设托架、外包钢套或采用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;
(2)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,可采用镶边、埋设铁夹套、锚筋或钢拉杆加固改造;
(3)支承大梁等的墙段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采用增设墙体柱、扶壁柱钢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面层、板墙加固改造;
(4)出屋面的烟囱、无拉结女儿墙超过规定高度时,宜拆矮或采用型钢、钢拉杆加固改造;
(5)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,宜采用增设托架、外包钢套或采用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;承重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层、板墙加固改造;
当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优先在薄弱部位增设砌体墙或现浇混凝土墙,或在原墙增加面层;亦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,减少扭转效应的措施。
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以选择下列加固改造方法:
(1)面层或板墙加固: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、钢筋网砂浆面层或现浇混凝土板墙加固;
(2)修补和灌浆:对已开裂的墙体,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,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或砌筑砂浆等级强度低的墙体,可满墙灌浆加固。
(3)拆砌或增设抗震墙:对强度过低或破坏严重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;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材料可采用砖或砌块,也可以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;
(4)包角或镶边加固:在柱、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;柱、墙垛还可以用现浇混凝土套加固;
(5)外加柱加固:在墙体交接处采用混凝土构造柱加固,柱应与圈梁、拉杆成整体,或与现浇混凝土楼、屋盖可靠连接;
(6)支撑或支架加固:对刚度差的房屋,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凝土的支撑或支架加固。